可恶!1200条客户隐私卖了1000元,刑罚!
2025-05-06
近日,山东烟台海阳公安网安部门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。某置业公司前员工因调岗纠纷,将自己掌握的1200余条客户隐私信息以一千元价格出售。这起看似普通的“小买卖”,实则触碰了《刑法》划定的红线。
薛某因岗位调整心怀不满,将公司客户资料视作报复筹码。这些包含姓名、身份证、手机号的信息,被他以每条0.8元的"白菜价"打包出售给叶某,共非法获利1000元。
叶某购买信息后,本计划用于电话营销牟利。从内部泄密到下游倒卖,这条灰色链条虽未完全展开,但已构成完整的犯罪闭环。公安机关及时斩断链条,避免了1200人面临的信息泄露风险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,非法获取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普通信息达5000条即构成犯罪,敏感信息(如身份证号)50条即可追责。
来源:北京晚报
本案中1200条敏感信息已远超立案标准,即便获利仅千元,薛某、叶某仍面临刑事处罚。
薛某用1200条信息换来的手铐,给所有人敲响警钟:在数字时代,个人信息是穿在公民身上的“电子衣裳”。守住法律底线,既是对他人的保护,更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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